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艺(文) 艺(理)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东、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北、湖南、浙江等 |
(注:最终招生省(市、自治区)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所在省有相近专业统(联)考的,需统(联)考合格;陕西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2020年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2.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文化课成绩要求。
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4.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若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再比较单科成绩顺序,遵照《西北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执行。
5.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6.学费以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7.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8.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 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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